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辅助管理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要求
(一)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四)具有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操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9日-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技术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073541974@qq.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手机号码”字样。
四、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入围者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人员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聘,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0-223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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